一、協議背景與目的
為明確技術服務提供方與需求方在技術咨詢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,保障雙方合法權益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及相關法律法規,特訂立本技術服務協議。
二、服務內容與范圍
- 提供方應根據需求方提出的技術問題,提供專業的技術咨詢、方案設計及可行性分析服務;
- 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:技術方案評估、工藝流程優化、設備選型建議、技術難題解決方案等;
- 具體服務內容以雙方確認的《技術服務需求清單》為準。
三、雙方權利與義務
(一)提供方義務:
- 按照約定時間、質量完成技術咨詢服務;
- 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方案具備專業性與可行性;
- 對需求方的技術資料及商業秘密承擔保密責任。
(二)需求方義務:
- 及時提供技術咨詢所需的相關資料與數據;
- 按約定支付技術服務費用;
- 配合提供方完成必要的現場調研與技術測試。
四、服務費用與支付方式
- 技術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元;
- 支付方式:協議簽訂后支付50%作為預付款,服務完成并驗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0%;
- 提供方在收到款項后應開具合規發票。
五、保密條款
- 雙方應對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技術資料、經營信息等承擔保密義務;
- 保密期限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,持續至協議終止后三年;
-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。
六、知識產權約定
- 提供方在服務過程中產生的技術成果知識產權歸提供方所有;
- 需求方獲得該知識產權的免費使用許可;
- 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的,從其約定。
七、違約責任
- 若提供方未按時完成技術服務,每逾期一日應按服務費總額的0.5%支付違約金;
- 若需求方未按時支付費用,每逾期一日應按未付金額的0.5%支付違約金;
- 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的,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。
八、爭議解決
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,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九、其他條款
-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至年月日;
- 本協議一式貳份,雙方各執壹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
- 未盡事宜,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。
簽署頁:
技術服務提供方(蓋章):_
代表人簽字:
日期:__
技術服務需求方(蓋章):_
代表人簽字:
日期:__